不知情的情况下开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开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包括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所指的两类报废机动车,主要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拼装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其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极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损害。此,交管部门对报废车进行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永康市看守所地址 杭州拱墅区律师 广德市律师 新昌律师 杭州律师 郎溪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律师网 云和县刑事辩护律师 宁海县资深刑事律师 湖州市吴兴区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市黄岩区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钱塘区律师 杭州市富阳区律师 温州市龙湾区律师网 平阳离婚律师 嘉兴南湖离婚律师 兰溪离婚律师 桐庐刑事律师 宁海刑事律师 嵊州刑事律师 龙游律师哪个好 嘉兴南湖律师事务所 江山律师事务所 象山法律咨询 嘉兴秀洲刑事律师 温岭刑事律师 杭州临安律师事务所 温州律师事务所 衢州柯城律师事务所 温州鹿城律师